侯東梅 畫
海口網9月25日消息? 湖南攸縣湯家垅村一湯姓男子,因其同居近11年的情人與之分手,提出要么情人還他5.8萬元錢,要么就脫光衣服繞著村子裸奔三圈,不然就讓她死得慘。在幾次與對方發(fā)生沖突后,湯某用殺豬刀砍死情人陳某及其丈夫,后畏罪自殺未遂。昨日,攸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湯某批準逮捕。
私奔同居11年后終分手
湯某與陳某(女)是同一個組的村民,兩人從1993年起就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而陳某1987年已與該村另一村民結婚,并育有兩子。2000年,陳某不顧丈夫和孩子與湯某私奔,去了浙江臺州務工,兩人以夫妻名義在外生活近11年。
湯某稱,2009年底,陳某私自將他們在浙江掙的5.8萬元積蓄帶回了攸縣。此后,兩人便時常發(fā)生爭執(zhí)。今年七八月,兩人先后回到了攸縣湯家垅村。陳某也回到了丈夫身邊。
男方覺得人財兩空心有不甘
湯某離家多年,老家的房子門前已長滿野草,屋內長了梧桐樹,家具也都腐爛了。并且,湯某上無老、下無小,孤身一人。而陳某回到丈夫身邊后,卻拿著湯某的錢砌新起了房子。湯某十分憤怒。
湯某只有陳某一個女人,為了她,他背井離鄉(xiāng)11年。湯某覺得,陳某不該在他年輕時要跟著他,而在他40多歲、無房亦無家時又離開他,是她害了他一輩子,讓他人財兩空。
此后,湯某多次與陳某“扯皮”,要陳某要么還他5.8萬元錢,要么永遠離開湯家垅村不要再出現(xiàn),要不就脫光衣服繞著湯家垅村裸奔三圈,不然讓她死得慘。然而,陳某矢口否認了5.8萬元錢的事,自然也沒答應湯某“裸奔三圈”的要求。
發(fā)生口角后怒殺情人夫婦
每次“扯皮”,陳某的丈夫都幫著陳某,其家人也幫著撐腰。湯某愈加惱怒,動了殺機。
今年8月底,湯某在攸縣縣城買了兩把殺豬刀,磨鋒利后藏在臥室后的水缸內;又在家中廳屋中間挖了個坑(準備埋自己)。湯某在村里揚言,只要陳某夫婦惹火了他,就要干掉他們然后自殺。
今年9月1日11時許,湯某與陳某夫婦在其新建房子的樓板上發(fā)生口角,后動手打了起來,湯某被陳某的丈夫用鏟子砸傷頭部。湯某被激怒,回家拿出買好的殺豬刀,折回陳某新房處,對著陳的丈夫連砍十多刀,直至其倒在地上。陳某見勢逃跑,在跑了約30米后摔倒。湯某追上后,朝著陳的脖子上捅了一刀,怕其不死,又橫砍了一刀。
陳某夫婦均當場死亡,湯某回家后畏罪自殺未遂。昨日,攸縣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湯某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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