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西城區(qū)火箭軍總醫(yī)院門口,兩名女護士下班時剛要打開被自己私自上了鎖的小黃車,就被在附近的民警抓個正著。兩名女護士承認私自占用ofo共享單車。記者了解到,兩名女護士因盜竊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2月24日澎湃新聞網(wǎng))
本是共享單車,卻被兩名女護士私自上鎖,變?yōu)椤皩O怼?。在她們看來,原本不過想占點“小便宜”,日后若被察覺,無非退回而已。但萬萬沒料到的是,此舉不但讓她們身負“盜竊”之名,還因此被行拘5日,可謂“顏面盡失”。
應當說,當?shù)鼐降奶幹煤侠砗戏?。正如某律師所言,其行為“侵犯了共享單車供應商的財產(chǎn)權(quán)”,構(gòu)成了事實上的盜竊。而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由此可見,兩名女護士受到治安處罰,完全是咎由自取。
事實上,似這類不拘小節(jié)的人或事并不鮮見。就如節(jié)日期間擺放在廣場及路口的盆栽鮮花,原本為裝點城市,但往往不出數(shù)日,即不翼而飛者十之八九。近日在某高速路上,一輛滿載農(nóng)副產(chǎn)品的大卡車側(cè)翻,竟引來數(shù)十村民哄搶,而完全置交警的勸告于不顧,更是這類貪圖小利之人的絕妙寫照。
而這類人之所以我行我素,且毫無愧色,除了“習慣”使然,恐更多出自將之視作“小節(jié)”的心理。在他們的潛意識中,只要“大法不犯”,何在乎“小錯不斷”?但事實證明,他們實在誤判了違法與犯錯的邊界:兩名女護士的行為構(gòu)成盜竊,已是不爭的事實。至于高速路上那些不顧交警制止恣意哄搶農(nóng)副產(chǎn)品的村民,本質(zhì)上也與搶劫無異了。
更何況,即便某些貪圖蠅頭小利的行為尚構(gòu)不成違法犯罪,但人一旦貪婪成性,欲望必無止境,手也會越伸越長。如此,離身陷囹圄也就為期不遠了。就如兩名女護士,倘若未東窗事發(fā),一旦嘗到私占共享單車的甜頭,難保不會一步錯、步步錯,并由此愈滑愈遠,進而改寫自己的人生。在既往的案例中,這樣的反面教材難道還少么?
不妨如是說,兩名女護士之所以敢于“專享”共享單車,與時下社會對這類行為的過分“寬容”不無干系: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往往對那些具明顯危害社會的行為“千夫所指”,而對這類慣于“揩油”的人或事卻見慣不驚,至多被歸于“不拘小節(jié)”一類,而很少被視為違法行為。譬如,兩名女護士由此被行拘,連同院醫(yī)生都替她們感到“惋惜”,即是例證。
事實上,眼下共享單車屢屢被私占、被損毀、被丟棄,除了管理失當,不能不說與當下社會對此類行為的過度寬容有關。而高速路上哄搶散落物資的村民,敢于無視交警的制止,更是此種行為極少被依法懲處帶來的惡果。故而,此次當?shù)鼐綄φ加霉蚕韱诬嚨膬擅o士予以行拘,無疑是法律對此類惡行亮出的“紅燈”。
顯然,兩名女護士將共享單車變“獨享”,看似“精明過人”,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唯愿法律此番亮出的“紅燈”,能讓這類人警醒,從而不再癡迷于“不當?shù)美?。更希望通過此例,讓更多的人懂得,從貪圖蠅頭小利到走向違法犯罪,往往只在咫尺之間。勿以惡小而為之,當是兩名女護士私占共享單車被行拘一事留給人們的警示。
文/徐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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