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冰車致女游客受傷引熱議 北青報記者探訪什剎海冰場——
什剎海雙人冰車被封存
日前,有媒體報道,什剎海冰場冰車導致游客下體受傷。北京市西城區(qū)政府新聞辦公室昨日晚間通報稱,已約談冰場運營方立即開展隱患排查,要求將全部冰車封存。
2月2日中午,記者來到什剎海冰場,發(fā)現(xiàn)冰場內的游客數量并沒有減少,現(xiàn)在冰場的各個售票處都張貼了“冰面維護冰車暫停使用”的告示,在其價目表上,取消了事件中涉及到的雙人冰車。
監(jiān)管方約談運營者 要求封存冰車
2月1日晚間,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北京西城”回應稱,監(jiān)管單位西城區(qū)園林市政管理中心已到冰場進行安全檢查,并約談運營方,要求將全部冰車封存。
“北京西城”表示,1月30日,接到網友反映在什剎海冰場滑冰時受傷的情況后,什剎海冰場監(jiān)管單位西城區(qū)園林市政管理中心到冰場進行了安全檢查,約談冰場運營方立即開展隱患排查,要求將全部冰車封存,加大巡視管理力度,增加冰面器材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提示工作,保護游客游玩安全。
回應稱,據了解,西城區(qū)園林市政管理中心、什剎海冰場運營方已與傷者取得聯(lián)系,待病情好轉后面談相關事宜。
昨晚,西城宣傳部劉科長表示,什剎海冰場是外包經營,政府作為安全的監(jiān)管方,約談了冰場運營方,要求其加強安全防護。而針對記者所問的冰車的生產廠商以及出廠是否具備安全標準等問題,他表示相關部門正在工作,具體結果會在3日公布。
雙人冰車被封存 設專人看管
2月2日中午,記者來到什剎海冰場,發(fā)現(xiàn)冰場內的游客數量并沒有減少,但冰場的各個售票處都張貼了“冰面維護冰車暫停使用”的告示,冰場7號入口處還停放了一輛被禁用的冰車,售票處的價目表上也將此類雙人冰車的價格遮擋了起來。
記者粗略統(tǒng)計,什剎海冰場的雙人冰車總約有200余輛,現(xiàn)在被為兩批,分別堆放在什剎海冰場的西南角和東南角的冰車區(qū),并設專人看管。什剎海冰場售票處和冰車管理處表示,目前冰場內的雙人冰車已全部暫停使用,且重啟日期未定。
冰車無防護 操作不當易致傷
記者了解到,什剎海冰場中如今還有四種冰車可以使用,包括冰上自行車、電動冰車、單人海豚形冰車和四人龍形冰車。其中單人海豚形冰車和四人龍形冰車和發(fā)生游客受傷事故的雙人鐵架冰車一樣,需要用冰釬刺擊冰面前進。
與這上述兩種冰車相比,發(fā)生事故的冰車座位上沒有應有的護擋,同時座椅更光滑,游客在乘坐時容易滑落。什剎海冰場涉事的冰車是用鋼筋焊制的座椅,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一旦冰面不平或者操作不當很容易造成傷害。
一名經常在什剎海冰場游玩的附近居民稱,因為椅子沒有安全帶,高速相撞,人會直接滑出去,而該冰車的設計正前方有個豎著的支撐假方向盤的細鐵棍,三種因素疊加后,受傷幾率倍增。
設施傷害游客 運營者需擔責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告訴記者,從游客買票進入滑冰場開始,游客便與滑冰場所運營者有了服務合同。根據合同的約定或者此類合同當然包含的附隨義務,運營者應該保障游客的安全,確保游樂設施符合基本的安全標準。如果發(fā)生游樂設施傷害游客的事件,場所運營者可能承擔違約責任,也可能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對于負責監(jiān)管游樂場所的部門而言,如果接到投訴應該立即了解情況并且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如果查實屬于典型的普遍性的游樂設施設計上的缺陷,導致危害游客身體安全,應該立即要求經營者封存不安全的游樂設施,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隱患之后才能夠重新啟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丁海俊向記者表示,從事后賠償的角度來說,傷者除了可要求按照普通合同損害賠償之外,還可以選擇要求侵權損害賠償,包括但限于人身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專家委員會委員邱寶昌表示,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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